盗窃骨灰敲诈 难逃法律制裁
2010.07.14
盗窃骨灰敲诈 难逃法律制裁
  近日,来安县法院审结一起专以盗窃墓室骨灰盒、敲诈死者亲属的敲诈勒索案件,一审判处李方有期徒刑三年,另两名从犯也受到法律制裁。
    李方等3人均来自河南沈丘,经预谋于去年底驾车窜至来安县境内,到县郊某墓地踩点后,持铁锤、钢钎等作案工具,将一新建的墓室砸开,盗出骨灰盒,由李方开车在水口路段一处将骨灰倒出掩埋。后3人又返回墓地,以同样的方法将另一墓室骨灰盒盗出并掩埋。逃回河南后,李方等多次发短信向死者亲属敲诈2万元。今年1月21日,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将李方锁定,在当地警方协助下将其抓获。3月25日,又将闻讯逃往兰州的另两名从犯抓获归案。
    法院审理认为,李方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钱财2万元,数额巨大,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(未遂)。 (李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