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点啥不好,非要拉皮条?
2010.07.08
干点啥不好,非要拉皮条?
  短短3个月,组织卖淫女在银瑞林大酒店桑拿部从事皮肉交易的芮某便获利20余万元。近日,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芮某有期徒刑6年,并处5万元罚金;她的“助理”也因协助组织卖淫罪获刑1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    法院审理查明:2009年10月底至今年1月初,芮某在承包银瑞林大酒店桑拿部期间,通过张贴广告或卖淫女自行上门应聘等形式,招募组织多名卖淫女。双方约定了卖淫收入比例分成,卖淫女统一入住桑拿部,外出请假,先后在酒店桑拿部包厢或酒店房间内卖淫千余次,非法获利20余万元。 2009年12月22日,杨某应聘到该酒店桑拿部后,在卖淫的同时协助芮某对卖淫女进行培训、管理。一审法院认为,芮某行为已经构成组织卖淫罪;杨某行为已经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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